當大熊貓國家公園的紅外相機捕捉到更多幼崽嬉戲的畫面,當若爾蓋濕地的候鳥種群逐年增多,這些觸手可及的生物多樣性保護成果離不開金融的支持。
《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COP15)達成了“昆明-蒙特利爾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以下稱“昆蒙框架”),確立了“3030”目標,即到2030年保護至少30%的全球海洋和陸地。據世界自然基金會(WWF)等機構測算,為實現這一目標,全球每年資金缺口達數千億美元。
在此背景下,我國也將生物多樣性保護納入國家戰略。近日,生態環境部就生物多樣性保護評價標準公開征求意見,印發《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2023—2030年)》綱領性文件,建立工商業生物多樣性保護聯盟機制,積極引導企業采取生物多樣性友好型生產經營方式。
“生物多樣性喪失被認為是全球三大環境危機之一,‘昆蒙框架’同時強調金融機構在監測、評估和披露生物多樣性相關風險、依賴程度和影響方面的責任和應采取的行動。”北京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副院長白韞雯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采訪時表示。
白韞雯表示,目前由于缺乏相關風險的評估方法和工具,多數金融機構尚未將其納入內部風險管理體系,“金融機構如何將自然風險全面納入投融資決策,讓保護行動獲得可持續的資本支撐,仍是擺在全球面前的核心挑戰。”
金融機構對生物多樣性相關風險的管理大多體現在ESG綜合治理框架中,全球央行和金融機構逐漸重視生物多樣性相關風險的識別和管理。白韞雯對記者強調,“但由于缺乏相關風險的評估方法和工具,多數金融機構尚未將其納入內部風險管理體系。”
目前,隨著各國政府普遍加大對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力度,與生態系統及生物多樣性相關的保護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也在逐步完善和提高。
白韞雯向記者介紹,世界銀行的《環境和社會框架》明確“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生物自然資源的可持續管理”,要求借款國必須解決與其項目相關的生物多樣性風險;歐洲投資銀行《環境與社會標準》提及“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要求項目方評估并預防在項目周期中可能產生的生物多樣性風險。
我國依賴于生物多樣性或自然的經濟活動產值高達9萬億美元,約占GDP總量的65%。白韞雯表示,在此背景之下,近年來,我國自然融資及生物多樣性政策推進同樣取得重要成果。《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明確將“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納入金融支持的重點領域;《企業可持續披露準則——基本準則》出臺,“生物多樣性與生態系統”被列為環境信息披露的重點領域之一。
生物多樣性喪失如何給金融機構帶來風險?白韞雯向記者表示,央行綠色金融網絡(NGFS)研究報告顯示,生物多樣性喪失和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退化會增加企業和金融機構的成本及風險,直接影響其財務表現和金融價格穩定。
例如,在巴西銀行向非金融公司發放的貸款中,46%投向了對生態系統服務具有較高或極高依賴性的行業,若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退化,將會導致其不良貸款比例提升約9個百分點。同樣的情況也出現在馬來西亞,其不同類型銀行的自然相關平均風險敞口高達70%到95%。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與生物多樣性相關的金融風險主要表現為物理風險和轉型風險。物理風險是指生物多樣性喪失對某些行業以及生產經營活動造成的影響,例如生態退化會對農業、林業、旅游業等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造成影響。
轉型風險是指由于政府出臺生物多樣性保護政策或提高相關標準導致經營活動受阻,造成企業倒閉或違約等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機構和生物多樣性之間還存在“雙重重要性”的關系。
白韞雯強調,不僅生物多樣性喪失會對金融機構產生重要影響,金融機構本身的投融資活動也可能進一步加劇生物多樣性喪失。“因此,管理金融機構生物多樣性相關風險時既要評估金融機構現有資產組合相關風險敞口,還要管理投融資活動對生物多樣性造成的影響。”
作為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我國正通過國家公園建設履行“3030目標”。
“我國國家公園建設是全球生態治理與國內生態文明體制創新的關鍵實踐,對維護生物多樣性、促進區域經濟轉型具有重大戰略意義。”白韞雯向記者表示,生物多樣性保護不是孤立的環保行動,必須依靠可持續的投融資機制才能走深走實。
自2015年《建立國家公園體制試點方案》發布以來,我國陸續開展了十大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并于2021年正式建立了5個國家公園,分別為三江源國家公園、大熊貓國家公園、東北虎豹國家公園、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和武夷山國家公園。
白韞雯向記者介紹,從實踐成果來看,大熊貓國家公園四川片區實施生態修復近54平方公里,重點區域大熊貓數量增加50只,大熊貓野外年遇見率由178只上升到185只。武夷山國家公園創新自然資源利用方式,實施毛竹林地役權管理、商品林贖買,基本實現集體自然資源統一管護。
“我國國家公園建設目前主要依賴財政資金投入,社會資金參與的范圍和力度不足,金融機構在支持國家公園建設方面的作用尚未充分發揮。”白韞雯向記者表示。
第一,政策激勵保障力度不足。盡管我國已出臺擔保貼息政策,但在實際執行中企業與金融機構對國家公園項目的經濟回報預期較為保守。
第二,國家公園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市場規模有限。同時,生態產品交易市場發展不足,除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外,國內尚未形成統一的生態產品或環境權益交易市場。
第三,尚未形成完整的金融產品體系。現有與國家公園相關的市場化金融產品主要以綠色信貸與野生動物致害補償保險為主,覆蓋范圍和資金規模相對有限,難以滿足國家公園建設的巨大資金需求。
第四,自然相關風險管理體系不健全。目前金融機構和企業在國家公園區域開展投融資活動時,對自然相關風險的重視程度不足風險防范和預防力度不夠,且缺乏有效的風險評估和壓力測試能力。
對于下一步金融支持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工作,白韞雯強調,金融支持生物多樣性保護需從“單點創新”邁向“體系化構建”。
例如在項目層面,金融機構應加強投融資活動的風險評估和管理,完善評估方法、工具和體系。在項目投入前,評估項目破壞生物多樣性的可能性,設計可能的避免、最小化影響、緩解和應對補償措施;在項目執行過程中,及時披露項目實施對生態系統造成的影響,受公眾監督;在項目完結后檢測項目效果,是否有效保護了生物多樣性,是否提升居民幸福感。
另一方面,白韞雯建議,應從完善配套設施、創新產品體系上增加國家公園建設的正向金融支持,彌補國家公園建設的資金缺口,提高生態項目的盈利能力。“建議建立健全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長效機制,從完善配套激勵措施、創新產品體系等方面更好推進國家公園建設項目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