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晚,長源電力(000966)發布公告,全資子公司漢川公司擬與漢川龍源環保簽訂煙氣脫硫脫硝特許經營合同,將脫硫脫硝新建工程交由其投資、建設、運行、維護及管理。
預計漢川公司每年將向漢川龍源環保支付脫硫脫硝電價收益共計約1.82億元,同時漢川龍源環保每年需向漢川公司支付脫硫脫硝設施用電、用水、用汽相關費用共計約0.58億元,預計雙方每年合計交易金額約2.4億元。
公告顯示,由于漢川龍源環保是公司控股股東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間接控制的企業,本次交易構成了公司的關聯交易事項。
回溯來看,長源電力曾發布公告,以漢川公司為主體投資建設漢川四期2×100萬千瓦燃煤機組擴建項目,項目靜態總投資70.69億元,其中配套建設脫硫脫硝工程。按照環保部門相關規定,漢川四期項目需配套建設煙氣脫硫脫硝裝置并滿足超低排放要求。為降低環保風險,同時節省項目投資,漢川四期項目脫硫脫硝工程擬采用特許經營模式與具有資質的環保企業合作實施。
長源電力表示,漢川四期項目實施脫硫脫硝特許經營第三方治理模式,符合國家政策和鼓勵方向。漢川龍源環保是國內大型燃煤鍋爐脫硫、脫硝領域的龍頭企業,漢川公司將漢川四期項目脫硫脫硝工程采取特許經營模式交由漢川龍源環保實施,可節省項目靜態投資3.22億元,有利于緩解資金壓力,減輕電廠管理壓力,降低環保風險。目前,雙方已就簽訂煙氣脫硫脫硝特許經營合同達成一致意見。
根據公告披露,脫硫脫硝機組設備建成投產后,漢川公司將按照雙方商定的燃煤價格與售電價格聯動的方式與漢川龍源環保結算脫硫脫硝電價收益。其中,脫硫電價上限不高于1.5分/千瓦時(含稅),脫硝電價上限不高于1分/千瓦時(含稅)。
按發電設備年利用小時數4150小時測算,預計漢川公司每年將向漢川龍源環保支付脫硫脫硝電價收益合計約1.82億元,其中脫硫電價收益約1.09億元,脫硝電價收益約7286萬元;預計漢川龍源環保每年需向漢川公司支付脫硫脫硝設備用電、用水、用汽相關費用約5834萬元。
長源電力是國家能源集團控股的上市公司,主要從事電力、熱力生產和銷售業務。公司業務涵蓋火力發電、水力發電、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等多種發電形式。
公司此前在互動平臺表示,今年上半年累計完成發電量167.15億千瓦時,同比降低8.3%,但降幅逐步收窄。公司稱將主動融入新型能源體系構建,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