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出手!
8月8日,證監會稱近日對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大唐高鴻網絡股份有限公司(簡稱*ST高鴻,證券代碼:000851)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擬對相關責任主體罰款1.6億元,對配合造假的第三方罰款700萬元。*ST高鴻涉嫌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將依法啟動退市程序。
經證監會調查,*ST高鴻長期開展無商業實質的筆記本電腦等“空轉”“走單”業務,大幅虛增收入和利潤,違反證券法律法規。對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線索,證監會表示,將堅持應移盡移的工作原則,嚴格按照《刑法》《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規定移送公安機關。
財務造假是侵蝕市場根基的毒瘤,一直是證監會的重點打擊對象。近年來,證監會聚焦重點領域和市場關切,通過嚴厲打擊虛構業務、濫用會計政策等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堅決做到“長牙帶刺”、有棱有角,“懲防治”并舉,努力塑造良好市場生態。2024年,證監會通過年報審閱、現場檢查、輿情監測、投訴舉報、大數據建模分析等多元化渠道發現財務造假線索,查辦相關案件128件,重點打擊第三方配合造假等違法行為。
“第三方主體配合、串通上市公司實施造假,雙方乃至多方形成利益鏈,是近年來資本市場財務造假的新特點,不僅擾亂市場秩序,且嚴重污染市場生態,必須予以嚴厲打擊。”華東政法大學國際金融法律學院教授鄭彧表示,第三方配合造假極大損害了資本市場信任。證監系統對配合造假的“幫兇”加大處罰力度,向資本市場所有參與者傳遞了全鏈條打擊、“零容忍”的強監管信號。同時,財務造假強制退市常態化,數量同比增長30%。
除了此次對配合造假的第三方進行罰款外,在此前的越博動力退市案中,證監會對協助造假的第三方個人于某、賀某分別處以200萬元、30萬元罰款,“全鏈條追責”機制持續取得突破。
記者了解到,證監會還將綜合運用直接立案處罰、移交有關主管部門處理、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等多種方式,全面強化對配合造假方的追責,堅持“追首惡”與“打幫兇”并舉,通過強化行政、民事、刑事立體化追責體系,全面懲處財務造假的策劃者、組織者、實施者、配合者,堅決破除造假利益鏈、“生態圈”。
校對: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