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力源科技(688565.SH)公告稱,公司收到實控人沈萬中送達的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相關判決為,沈萬中犯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330萬元。
力源科技稱,沈萬中已辭去公司董事長、董事職務,辭職后不再擔任公司其他職務。截至7月29日,力源科技最新股價為10.33元/股,總市值15.47億元。
實控人獲刑一年,90后女兒被提名非獨立董事候選人
7月29日晚間,力源科技發布關于公司實際控制人收到判決書的公告。公告披露,公司于7月28日收到實際控制人沈萬中送達的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相關判決如下:被告人沈萬中犯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30萬元。
公告稱,力源科技實際控制人沈萬中已辭去公司董事長、董事職務,辭職后不再擔任公司其他職務,上述判決不影響實際控制人的股東權利行使及公司管理層和治理層的依法規范運作,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目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正常,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當日,力源科技同時發布了沈萬中辭職的公告。公告稱,董事長沈萬中因個人原因申請辭職,辭職時間為2025年7月25日,原定任期到期日為2026年7月12日。辭職后,沈萬中不再擔任公司其他職務,且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06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32.10%。其辭職不會導致公司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也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的經營發展。
力源科技2024年年報顯示,沈萬中,1967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高級工程師。他于2012年9月至2014年6月,任力源有限執行董事兼經理;2014年6月至2024年3月,任力源科技總經理;2014年6月至今,任力源科技董事長,同時兼任浙江省特種設備安全與節能協會副會長、嘉善縣社會福利企業協會副會長及上海重裝協會副會長。
公告還顯示,該公司董事會已提名沈家雯為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任期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四屆董事會任期屆滿為止。沈家雯目前擔任公司董事長助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94%。沈家雯是沈萬中的女兒,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
簡歷顯示,沈家雯,1990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碩士學歷,擁有南加州大學經濟學碩士、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應用數學與經濟學雙學士學位。2017年8月至2025年5月,歷任匯添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合規風控負責人、經理;2025年5月至今,任力源科技董事長助理。
2021年虛增營業收入超1億元
力源科技官網顯示,該公司主要從事核能、火力發電廠和冶金、化工等工業企業的水處理系統設備的研發、設計和集成,是國內極少數能夠滿足火電/核電廠生產要求的凝結水精處理系統設備供應商之一。
上述違規信披案件可追溯至2021年力源科技上市首年。經監管部門調查,力源科技通過提前確認水處理項目收入等方式虛增業績,導致2021年年度報告中營業收入虛增超1億元、利潤總額虛增超2700萬元,分別占當期披露金額的24.71%和68.23%。
2023年6月,力源科技發布公告,公司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力源科技存在以下違法事實:2021年度,力源科技通過提前確認11個水處理項目進度的方式,涉嫌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該決定書還提到,沈萬中作為力源科技時任董事長、總經理,組織公司多個部門相互配合實施虛增收入、利潤行為,未能保證相關報告真實、準確、完整,違反了《證券法》第八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是公司前述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根據相關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浙江海鹽力源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董事長沈萬中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副總經理裴志國、董事金史羿、財務總監沈學恩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00萬元罰款;對董事林虹辰、董事曹洋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
2024年3月,案件進入刑事偵查階段,上海市公安局對沈萬中采取取保候審措施。根據力源科技2024年3月28日公告,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接到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沈萬中的通知,上海市公安局于2024年3月26日出具《取保候審決定書》,因涉嫌違規披露重要信息案偵查所需,上海市公安局決定對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沈萬中取保候審,期限從2024年3月26日起算。
直至如今,沈萬中犯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該判決為這一持續四年的信披違規案畫上句號。
業績方面,今年一季度,力源科技營業總收入4994.57萬元,同比上升0.65%;歸母凈利潤288.73萬元,同比上升454.2%。
排版:汪云鵬
校對:陶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