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多年財務造假,退市錦港(600190)將終止上市。
退市錦港7月18日晚間公告,公司股票于7月21日停牌,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為7月18日。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暨摘牌日為7月25日,將轉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轉讓。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退市錦港的股東總戶數為7.88萬戶。截至7月18日收盤,退市錦港報收0.63元/股,總市值12.61億元。
退市錦港主要業務為油品及化工品、糧食、煤炭、金屬礦、鋼材等大宗貨物的裝卸、運輸和倉儲等物流業務。1998年5月,公司B股上市;1999年6月,公司A股上市。
近年來,退市錦港因財務造假問題受到市場關注。5月29日,該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遼寧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2022-2024年,退市錦港通過虛假貿易業務及跨期確認港口包干作業費收入等方式虛增利潤,《2022年年度報告》《2023年年度報告》《2024年第一季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其中,2022年虛增利潤3610.45萬元,占當期報告披露利潤總額的22.46%;2023年虛增利潤6808.78萬元,占當期報告披露利潤總額的65.96%;2024年第一季度虛增利潤1537.75萬元,占當期報告披露利潤總額的62.05%。
遼寧證監局對退市錦港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2000萬元的罰款;對時任公司董事長等11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80萬-650萬元不等罰款。其中,時任副總經理、財務總監李挺行為惡劣、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違法情節較為嚴重,被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2024年11月1日,退市錦港公告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認定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虛假記載。
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及遼寧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退市錦港2020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連續4年存在虛假記載,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上交所上市審核委員會審議,決定終止退市錦港股票上市。
退市錦港最新披露的公告顯示,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6月30日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為15個交易日,截至2025年7月18日, 公司股票已交易滿15個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結束。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及安排,上海證券交易所將在2025年7月25日對退市錦港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終止上市。
退市錦港股票終止上市并摘牌后,根據《關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將轉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依托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設立并代為管理的兩網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塊掛牌轉讓。主辦券商原則上應在摘牌后45個交易日內完成掛牌手續。
退市錦港在公告中提醒投資者,關注主辦券商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發布的股份確權公告,盡快完成股份確權手續,并辦理加掛資金賬戶等交易結算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