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5部門近日正式印發《關于實施女職工產假及生育假期間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推出重磅生育支持新政。
《通知》規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女職工在職期間生育子女,單位依法為其落實產假及生育假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申請享受產假社保補貼。補貼標準為產假及生育假期間女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單位實際繳納部分的50%,從女職工生育當月起補貼6個月。
據介紹,這一生育支持新政旨在建立由政府、社會、企業共同參與的生育成本共擔機制,進一步強化“生育友好”的價值導向,通過“生育友好崗”+“產假社保補貼”的政策聯動,最大限度破除女性就業壁壘,助力女性高質量充分就業。
《通知》明確,產假社保補貼按照“屬地管理,先繳后補”原則,采取“一次申領,打包發放”。用人單位可以在女職工產假及生育假結束后的1年內向所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后一次性發放6個月補貼。
目前,人社部門正在抓緊開發線上經辦系統,方便用人單位便捷高效申領補貼,用人單位可于8月底起在線上申請補貼。
女職工生育子女不分孩次,只要經女職工本人確認后,用人單位均可申領產假社保補貼;被派遣勞動者的補貼由勞務派遣單位負責申請,由其全額撥付給實際提供崗位并承擔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的用工單位。
此外,《通知》還鼓勵用人單位為產后返崗女職工設置“生育友好崗”,采取彈性上下班、居家或遠程辦公、靈活休假、績效考核等柔性管理方式,為女職工平衡家庭和工作提供便利。
去年12月,上海發布的《上海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若干措施》指出,推行有利于照顧兒童的靈活休假、彈性工作等柔性管理方式,支持用人單位將工作時間可彈性安排的崗位設置為“生育友好崗”。
據統計,自去年12月上海啟動“生育友好崗”試點以來,已有5000余人受益。
校對: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