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湖南省慈利縣、永順縣等地被曝多個天然溶洞受垃圾污染,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在一些地方,溶洞被污染、破壞現象時有發生,大量鐘乳石被公開售賣。(見8月5日《新華每日電訊》)
七八層樓高的垃圾堆滿溶洞,幾萬年形成的鐘乳石被敲斷售賣,科研價值極高的穴珠被盜挖殆盡……天然溶洞的種種遭遇,暴露出相關方面的失職失責。這些藏于深山的瑰寶,既記錄著地球億萬年的演化密碼,也維系著獨特的生態系統,容不得管理環節的任何松懈。
我國環境保護法、地質遺跡保護管理規定等早已明確,對著名溶洞等自然遺跡應采取嚴格保護措施,禁止破壞、挖掘、買賣。但現實中,溶洞多位于偏僻山區,“管護難、發現晚、處罰軟”成了普遍困境,有基層干部坦言“難以經常性巡查”。而電商平臺上,從幾十元的“擺件”到上百萬元的“奇石”,鐘乳石交易明目張膽;短視頻平臺上,網紅博主掀起“探洞熱”,無意識、有意識的破壞時有發生,法律條文在執行中打了折扣。
更深層的問題在于,不少人對天然溶洞的價值存在認知偏差。有人認為鐘乳石可隨意開采,卻不知其形成需數萬年,一旦破壞便永難復原;有人把溶洞當作天然“垃圾場”,卻忽視這種行為對水源、氣候的影響;還有些地方在開發中重商業輕保護,洞穴餐飲、藏酒等項目缺乏規范環評,最終透支生態潛力。正如專家所言,溶洞不僅是景觀,更是研究古氣候、古環境的“天然實驗室”,其科研價值遠非商業利益可比。對這種“不可再生性”的漠視,正是破壞行為屢禁不止的思想根源。
堵住管理漏洞,需要構建“全鏈條防護網”。首先要摸清“家底”,由自然資源部門牽頭,對溶洞資源進行系統調查建檔,明確保護等級和責任主體。其次要強化監管技術手段,對重點溶洞安裝監控、紅外探測等設備,彌補人力巡查的不足。針對私挖盜采、污染溶洞等行為,提高違法成本,讓法律長出“牙齒”。此外,還需平衡保護與開發,對具備旅游價值的溶洞,嚴格審批流程,確保開發在保護的前提下進行,避免走“先破壞后治理”的老路。
溶洞是大地寫就的“自然史書”,每一滴石乳都在訴說地球的過往。保護溶洞,不僅是對自然饋贈的敬畏,更是對子孫后代的負責。當管理責任真正落地,當社會共識逐漸凝聚,這些億萬年的奇觀才能擺脫被破壞的命運,在時光長河中繼續綻放獨特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