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發布新規。
近日,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印發《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加快解決國有建設用地上不動產登記若干歷史遺留問題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自2025年8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意見》適用范圍為2024年12月31日前國有建設用地上已建成銷售的城鎮住宅,未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或轉移登記,造成當事人“登記難”,合法權益無法保障的歷史遺留問題。
《意見》針對用地手續不完善、建設工程規劃核實不完善、開發建設單位申請主體不清或缺失、竣工驗收手續不完善、欠繳土地出讓價款和相關稅費、原分散登記的房屋土地信息不一致、跨宗地建設以及存在抵押查封等8種歷史遺留問題類型提出了相應的處置措施,為各地化解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提供政策依據。
此外,《意見》明確,嚴禁通過登記將違法用地或違法建設合法化,嚴禁將按正常報建手續辦理的項目通過歷史遺留問題進行處理,對“小產權房”、違反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要求建設等情形,一律不得登記。
雖然是違法建筑,但多地的小產權房市場卻是一個繁榮多年的“地下市場”。記者采訪多位曾在深圳從事小產權房和回遷房指標的房產中介經理,他們表示,近幾年小產權房市場的投資熱已經大幅降溫,政府部門對小產權房進行了多次“整頓”。
(深圳沙井片區打擊小產權房買賣的標語 吳家明/攝)
曾經代理過小產權房和回遷房指標的房產中介對記者表示,過去購買小產權房的步驟大概包括與業主簽訂《房屋轉讓協議》,隨后進行律師見證,最后進行水電戶的更名。除了價格的優勢,不限購、交易過程不占用名額也是這類房子的優勢。不過,這些協議并沒有法律保障,而且一房多賣、業主反悔、層層轉介等現象也經常被曝光。
就在2021年,一則關于深圳市住建局和深圳市規劃和自然管理局發布的《關于加強對住宅類歷史遺留違法建筑交易查處的通知》(簡稱《通知》)曾引起市場的高度關注。記者梳理發現,《通知》中除了進一步加大對小產權房的打擊之外,對市場熱議的回遷房、安置房炒作也提出相應監管措施。
此前,記者在多個類似小產權房源的法拍房競買公告中發現,公告均提到了“不能辦理房產證登記過戶”的須知。也有準備購買小產權房的投資客告訴記者,現在深圳絕大部分村委都拒絕辦相關的購房證明,自己也不敢“豪賭”。
校對:王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