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
彭妍
2025-07-02 09:23
人民財訊7月1日電,華陽股份(600348)7月1日晚間公告,近日,公司獲知控股股東華陽集團收到山西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經查明,2021年4月至6月期間,在未經陽煤化工同意的情況下,華陽集團通過直接劃轉方式,將陽煤化工賬戶資金11.26億元劃轉至華陽集團賬戶,占陽煤化工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7.74%,構成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截至2021年9月30日,被占用資金已全部歸還。陽煤化工2021年半年報、2021年年報中,未按規定披露上述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情況,存在重大遺漏。
山西證監局擬決定對華陽集團處以400萬元罰款;對華陽集團涉嫌違法行為的直接負責主管人員高彥清處以200萬元罰款;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樊宗莉處以9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