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證監局陸續公布罰單,對多名違規炒股的證券從業人員進行了處罰。
朱某擔任營業部財務主管,系證券從業人員,控制他人賬戶累計買入金額近3000萬元,虧損20萬元,被證監局處以5萬元罰款。此外,還有多名從業人員違規炒股,分別被證監局警示或監管談話。
據悉,證券從業人員不得買賣股票是證券法的基本要求。證監會曾表示,制定依法從嚴打擊證券從業人員違規炒股行為的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壓實機構主體責任,各證監局將開展專項現場檢查。
違規炒股,買入近3000萬元
5月12日,新疆證監局公布了一則行政處罰。依據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新疆證監局對朱某作為證券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證券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并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未要求聽證。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經查,朱某于2019年3月1日至2025年1月28日任職于某券商烏魯木齊東風路營業部,擔任財務主管,系證券從業人員。
2019年3月1日至2024年6月21日期間,朱某控制使用“徐某花”證券賬戶進行股票交易,累計買入金額2952.37萬元,累計賣出金額2941.2萬元,合計虧損20.06萬元。賬戶內資金主要來源和去向為朱某本人。
證監局認為,朱某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四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所述證券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的行為。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證監局決定:對朱某處以5萬元罰款。
多名從業者違規炒股被罰
除了上述被行政處罰的,還有多名從業者因違規炒股被證監局警示、監管談話等。
5月7日,深圳證監局發布了對陳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陳某作為證券從業人員期間,存在使用他人證券賬戶買賣股票的行為。
上述行為違反了200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證券公司合規管理試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08〕30號)第六條第三款的規定。根據《證券公司合規管理試行規定》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證監局決定對陳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4月24日,湖南證監局發布對陳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經查,陳某作為證券從業人員,在2025年2月25日以前存在使用他人名義開立證券賬戶并持有、買賣股票的行為。
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四十條、《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6號)第十條的規定。根據《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證監局決定對陳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4月2日,安徽證監局發布對朱某采取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經查,朱某作為證券從業人員,未嚴格規范自身執業行為,存在買賣股票的行為,違反了200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證券公司合規管理試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08〕30號)第六條第三款的規定。
根據《證券公司合規管理試行規定》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證監局決定對朱某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朱某要在2025年3月31日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到安徽證監局接受監管談話。
同日,安徽證監局還發布了對唐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唐某作為證券從業人員,未嚴格規范自身執業行為,存在借用他人證券賬戶買賣股票的行為,違反了《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6號)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
根據《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證監局決定對唐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構建“嚴”的氛圍
目前,中證協正在起草《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證券從業人員投資行為管理指引(試行)》。此舉的目的是為加強從業人員管理,防范和打擊從業人員違規炒股、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督促行業機構踐行中國特色金融文化,持續凈化行業生態,推動形成從業人員管理“嚴”的氛圍。
2024年初,證監會表示,將堅持系統思維、舉一反三,持續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協同行業協會持續深入開展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機制。制定依法從嚴打擊證券從業人員違規炒股行為的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壓實機構主體責任,督促證券公司強化內部監測、自查自糾及問責機制,落實全員合規管理,實現對各分支機構及從業人員的一體化垂直管理,各證監局將開展專項現場檢查。完善從業人員投資行為管理規則,督促機構健全投資申報、審查、監控、懲戒等內控制度,完善投資行為管理機制,進一步堵塞證券從業人員監管制度及執行中的漏洞。
二是強化監管執法。對違規行為“露頭就打”,對管控不力的機構從嚴問責,對違規人員強化立體化懲戒體系,構建“一處違規、處處受限”的懲戒機制,加強違規行為的通報警示,開展專項治理行動。
三是持續凈化行業生態。堅持“兩個結合”,深入開展行業文化建設綜合治理,督促機構切實做到“不逾越底線、不唯利是圖、不急功近利、不脫實向虛、不胡作非為”,堅持誠實守信、以義取利、穩健審慎、守正創新、依法合規。完善從業人員執業行為基本規范和操守準則,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分類名單制度和執業聲譽管理機制,加快形成從業人員管理“嚴”的氛圍。
責編:楊喻程
排版:劉珺宇???
校對:楊舒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