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廣東省進一步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圍繞創業投資“募投管退”全鏈條,從培育高質量創業投資機構、拓寬創業投資資金來源、健全創業投資退出機制、加強政府引導和政策支持、優化市場環境五個方面,進一步加強政府引導和政策支持,積極支持廣東省創業投資做大做強,促進科技、產業、金融良性循環,推動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
《行動方案》指出,支持創業投資機構提升發展水平,重點培育一批優秀創業投資機構。具體來看,鼓勵大型國有企業、行業骨干企業、科研機構、創新創業平臺等多元主體參與創業投資,引導創業投資機構規范運作,提升股權投資、產業引導、戰略咨詢綜合服務能力。
支持創業投資機構專業化發展也被放在重要地位,鼓勵聚焦新領域新賽道、深耕高新技術專業領域、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投長期、投資原創性引領性科技創新、投資產業鏈上下游的“專精特新”企業。發揮橫琴、前海、南沙、河套等粵港澳大灣區重大平臺改革先行優勢,強化與港澳聯動,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
《行動方案》特別強調了優化政府出資的創業投資基金運作,切實發揮引導放大功能。積極爭取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等國家級基金加大在廣東省投資力度。《行動方案》較為罕見地明確提出爭取國家級的基金落地廣東,有業內人士也多次呼吁,希望國家級的基金加大在廣東布局,做長期資本和耐心資本,幫助更多廣東本地科技型企業的成長。
針對國有創投機構,《行動方案》指出,落實和完善國資創業投資管理制度,完善國有資金出資、考核、容錯、退出相關政策措施。落實新版《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為外國投資者在廣東省設立創業投資機構提供服務保障。
在拓寬創業投資資金來源方面,《行動方案》強調,要加大“險資入粵”力度,支持保險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投資廣東省創業投資基金,保險資金投資創業投資基金穿透后底層資產為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上市公司股權的,支持按照優化后的風險因子計量最低資本。
同時,《行動方案》也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機構依法依規發行公司債券和債務融資工具。落實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政策,鼓勵商業銀行具有投資功能的子公司和理財子公司、證券公司、保險機構、信托公司等通過出資或開發相應的長期投資產品等方式,為創業投資提供長期資金支持。
積極推薦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科技型企業納入上市融資、債券發行、并購重組綠色通道,支持發展并購基金和創業投資二級市場基金等措施也是此次《行動方案》在健全創業投資退出機制方面的亮點措施。
從加強政府引導和政策支持角度來看,《行動方案》要求,建立創業投資與創新創業項目對接機制,實施專利產業化促進中小企業成長計劃,落實支持創業投資的稅收政策,優化創業投資企業備案管理,從實際行動中,推動產投聯動、集聚發展,構建風投創投行業發展良好生態。
《行動方案》還指出,建立創業投資新出臺重大政策會商機制、各部門在出臺涉創業投資行業、創業投資機構重大政策前,應按規定開展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營造支持科技創新的良好金融生態。
中國投資協會副會長、創投委會長沈志群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行動方案》的發布,體現出廣東省推動創投發展始終走在行業前列,引領全國創投高質量發展。有業內人士分析,廣東省從全局角度考慮創投在整個發展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將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作為大力發展科技金融、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此次《行動方案》形成相對比較全面的支持創業投資、科技發展的系列方案,具有廣東特色。有望給廣東創投行業發展帶來新的指引。
校對:冉燕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