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局、廣東省人民政府聯合發布《關于金融支持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見》(下稱“南沙金融30條”),通過加大金融支持南沙建設力度,進一步強化南沙對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動力源的支撐作用,將南沙建設成為我國金融業對外開放試驗示范窗口、金融創新功能的承載區、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重要節點。
“南沙金融30條”提出了總體目標:堅持“立足灣區、協同港澳、面向世界”,加大金融支持南沙建設力度,進一步強化南沙對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動力源的支撐作用,將南沙建設成為我國金融業對外開放試驗示范窗口、金融創新功能的承載區、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重要節點。
具體來看,“南沙金融30條”的重點任務之一是完善創新創業金融服務,支持科技創新產業合作基地建設。其中,對符合南沙產業發展導向的企業,支持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創新票據貼現產品、增加票據融資支持,加強多元化知識產權金融服務。鼓勵銀行業同外部投資機構合作,探索“貸款+外部直投”等業務新模式。支持保險機構依法合規投資創業投資基金或直接投資于科創企業。
在支持高端制造產業發展方面,支持政府引導基金聚焦南沙重點產業及重點制造產業的關鍵共性技術清單,引導社會資本精準投放。支持南沙符合條件的制造企業、科創企業發行科創債和科創票據,探索股債混合型融資模式。推動符合條件的重點制造企業在境內外上市掛牌融資。
“南沙金融30條”提出發展特色金融服務,包括創新綠色金融業務、發展面向未來的數字金融業務、發展服務國際航運樞紐建設的航運金融業務、加快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廣州南沙)跨境資管中心、創新發展國際租賃和保理業務等。
具體來看,鼓勵廣州期貨交易所積極探索電力期貨,做精做深新能源期貨品種體系。加強企業碳賬戶、碳核算能力機制建設,支持金融機構基于企業碳賬戶提供差異化金融服務。推動企業和金融機構按照最新標準開展可持續信息披露。加強綠色電力消費認證應用,鼓勵金融機構按照綠色電力消費水平對企業給予支持。引導和鼓勵航運企業國際海運費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加快航運保險發展,研發創新型航運保險產品,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鼓勵跨國公司在南沙設立全球或區域資金管理中心等總部型機構。
“南沙金融30條”還提出,積極研究加快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相關工作。積極引入主權財富基金、家族辦公室、風投創投等多元化投資機構。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投資者依法申請設立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參控股境內期貨公司。高標準建設南沙國際金融島、明珠金融創新集聚區、期貨產業園等平臺,為港澳金融機構跨境辦公提供空間載體。
在民生方面,“南沙金融30條”提出推動跨境支付服務便利化。有序擴大港澳居民代理見證開戶試點銀行范圍,探索試點開展信用卡視頻面簽。支持銀行與非銀行支付機構、清算機構合作依法合規開展跨境支付業務。穩步推動數字人民幣創新應用,鼓勵金融機構參與多邊央行數字貨幣橋建設。保險服務便利化方面,支持粵港澳保險機構依法合規合作開發適合南沙區居民的商業醫療險、商業保險年金、跨境車輛保險等跨境保險產品。
匯豐亞洲及中東地區聯席行政總裁廖宜建表示,“南沙金融30條”的出臺,是大灣區在金融互聯互通、規則銜接及跨境業務創新方面邁出的重要一步?!澳仙辰鹑?0條”聚焦支持創新創業以及粵港澳跨境金融合作,將為大灣區建設國際金融樞紐和全球科創高地帶來新的動力。